司法判定申请书 申请人:殷某某,女,汉族,1991年1月1日出生,住址:陕西省 ,身份证号:610000000000000000,电话:18700000000。判定规模:对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造成左胫骨平台骨折、左侧腓骨骨折举行法医临床判定。
判定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判定机构对申请人此次受侵害所致的伤残水平、误工期、照顾护士期、营养期、后续医疗费举行判定。判定目的:为申请人因事故致伤残的水平评定提供临床医学专业意见。事实和理由:2020年01月02日13时30分,……造成交通事故。
该事故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员支队未央大队出具《门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往西安市第三医院诊治,经诊断:左胫骨平台骨折、左侧腓骨骨折,医嘱建议出院后1个月内严禁下地,增强营养、增强卧床照顾护士……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影响相关功效,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委托判定机构对申请人此次受侵害所致的伤残品级、后续医疗费、误工期、照顾护士期、营养期举行判定,请批准!此致未央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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